第33章 另类的宪法与春闱 (第4/4页)
蜀中侠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零点小说www.hdxart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子面面相觑。
黄道周还真把他们的发言权都给剥夺了,狗日的不让老子露脸,先前真该动作快一点。
“朕就一个一个回答,过期不候!”
“臣洗耳恭听!”
(注释一:明朝科举制度已经相当完善,从下到上依次为县试、府试、院试、乡试(秋闱)、会试(春闱)、殿试)。
通过县试后方具备府试资格,民间称之为“县童”,实则不具备任何功名。
府试通过成为“童生”;院试仍在府一级考,由各省提学官主持,考取则成为生员,即最低级的秀才功名,可拥有一定特权。
乡试在省城考,由朝廷派遣考官或指定布政使主持,产生举人功名,具备做官资格。
会试于京师举行,一般由礼部尚书或内阁大学士担任主考,中榜者称之为贡士或贡生,一般情况下取士两三百人。
殿试则为皇帝亲自主持,只考“时务策”,从贡生中确定一甲、二甲、三甲排名。
一甲为人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称进士及第;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)。
(注释二:科举各级分为三场,第一场即四书与五经两科,四书为每个考生必考,洪武爷创立以八股成文。
五经为选考,即《诗经》、《尚书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周易》、《春秋》五选一。
第二场考论策,即论、诏诰表等,与五经无关,第三场为时务策论。
所以明代科举考秀才都历经万难,取得进士更是凤毛麟角。)